4月3日,郊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过失引起火灾的案件。白某在郊区平坦镇某地进行电焊作业时,因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致使溅出的电焊火花引燃了厂区周边荒草,引发火灾,过火面积约为3.4公顷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,郊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白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。
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高火险期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应严格遵守禁火防火有关规定和通告,强化火源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。对过失引发火灾等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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