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生矿泉水是一场荒诞的闹剧。近日,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码头发生了一起多人在长江“放生矿泉水”的事件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尽管当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首次发现,并已介入制止并要求社区加强监管,但该事件背后反映出的资源浪费与生态保护问题仍值得深思。
重庆长江边的“放生矿泉水”事件持续发酵。4月13日,一段多人将成箱矿泉水倒入长江的视频引发热议,倾倒者声称以此“祈福”,却因浪费资源、破坏环境招致批评。记者调查发现,这场闹剧不仅暴露部分群体对生态保护的认知错位,更折射出传统习俗与现代环保理念的冲突。
在网传视频中,重庆巴南区李家沱码头的栏杆旁堆放着十几箱未开封的瓶装水,数十人接力拧开瓶盖,将矿泉水哗哗倒入江中,空瓶被随意丢弃在岸边,部分随江水漂流。现场目击者称,倾倒者自称“积德行善”,认为“水是生命之源,倒入长江能带来福报”。4月14日,李家沱街道办事处向记者证实,事件系部分市民自发组织,因长江禁渔期禁止放生鱼类,故以倒水替代。街道办及滨江社区工作人员虽到场劝阻,但未制止全部倾倒行为,也未对涉事人员追责。
这场“行为艺术”迅速引发舆论声讨。有网友计算,按视频中约15箱24瓶装矿泉水的规模估算,近400升饮用水被浪费,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半年的饮用量。环保人士指出,塑料瓶若未被及时清理,可能分解为微塑料进入水体,威胁长江生态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类似“放生”乱象并非孤例:2022年,四川某地曾有人向河道倾倒牛奶“祈福”;2023年,云南一团体将数百斤活鱼放生至污水处理池,导致鱼群死亡。
法律界人士指出,“放生矿泉水”或触碰多重法律红线。《反食品浪费法》明确规定不得浪费可安全饮用的食物及水资源,违者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;《长江保护法》则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倾倒垃圾。重庆市水务局工作人员表示,长江沿线设有多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擅自倾倒可能干扰水质监测,但现行法规对“倒水”尚无直接罚则,导致监管尴尬。
民俗学者认为,此类行为是对传统放生文化的曲解。“放生本意是敬畏生命、保护自然,用矿泉水‘替代’活物,既无文化根基,又违背环保初衷。”重庆民间文化研究者张教授表示,部分群体将放生异化为“交易神灵”的形式主义,折射出科学素养的缺失。
事件背后更深层的争议,在于公共环保意识的薄弱与监管缺位。尽管街道办称“已劝阻”,但倾倒全程无人制止,空瓶回收情况也未公开。附近居民反映,李家沱码头常年有放生活动,此前多以鱼类为主,禁渔后“花样翻新”,“有人放生过泥鳅、乌龟,甚至倒过豆油,说是‘给江里鱼虾喂食’”。
如何平衡民俗信仰与生态保护?重庆市环保组织“自然守护”发起人李伟建议,相关部门应制定“负面放生清单”,明确禁止可能破坏生态的行为,同时引导公众转向植树、净滩等环保公益活动。专家呼吁,治理“奇葩放生”需法律与教育双管齐下——既填补监管漏洞,严惩浪费与污染,也要普及生态知识,让“祈福”回归向善本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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